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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客不實推薦 最高罰10倍酬勞‎

部落客幫廠商代言要小心囉。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「公平交易法」修正案,針對部落客收錢幫廠商寫推薦文,如果誇大不實,部落客會被罰錢,最高會被罰到酬勞的十倍。   

美妝人氣部落客蘇花猴,年初才被網友踢爆,在部落格分享的保養品使用心得照,使用前後根本是同時拍攝,造假引發網友不滿,說是假心得真廣告,無獨有偶,部落客美妝達人林哈妮的網誌,分享美白霜,被網友抓包照片也是同一天拍的,網友大罵騙很大。   

立法院現在就是針對這些高人氣的素人部落客,修改公平交易法,只要在網路上收錢幫廠商寫文章,誇大效果或不實見證,最高可以罰到酬勞的十倍,只是怎麼罰還大有問題,知名美食部落客吳恩文,部落格有上百萬人瀏覽,許多廠商就是看上他們的高人氣找他們宣傳,只是部落格身為媒體平台的一部份,看來就算素人,以後寫文章心得分享都要更加小心。

以往我們常看見藝人或名人代言產品,但之後不時傳出廣告不實獲產品有瑕疵的事件,代言人通常以「未親身體驗,只是代言」等方式試圖規避刑責。立法院針對該情形,8日上午立法通過《公平交易法》修正案,不論是名人或素人推薦,只要證明推薦人和廣告主有對價關係,都要負連帶賠償責任。

部落客反應兩極,有人贊成,「要寫就要負責」,有人則是擔心寒蟬效應發生。 根據新法規定,未來消費者透過知名公眾人物、專業人士或機構和部落客文章推薦,得知訊息進行購買,未來產品如出現問題,推薦人和廣告主須共同擔負賠償責任。若以先前藝人方季惟為例,先前她曾在電視購物代言酵素,遭到新北市衛生局誇大產品,對她開出4萬元罰緩。法案認為名人推薦會加深影響消費者購買意願,而素人推薦儘管影響力較低,仍不可全然免責。 該法案通過後,引起不少網友和民眾嘩然,正反意見不一。有人認為部落格屬於私人空間,政府不應該管太多。但也有人認為,如果廣告不實,有收廠商錢財而擔任推薦的部落客也須負責。公平會認為,即便事素人推薦,也會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意願,若能證明素人和廣告主有對價關係,推薦素人也須肩負賠償責任,最高不得超過推薦酬勞的10倍。 有網友表示,如果部落客也須負連帶責任,有誰會傻傻的承認自己有收錢?有些人則認為我只是單純的分享好東西,根本沒收任何一毛錢,公平會要怎麼鑑定雙方有無對價關係?但不少網友則認為這項法令通過對於消費者來說有保障,如果出現廣告不實,那些代言藝人或名人就該受罰。只是未來如何界定部落客是否為收費推薦,還是主觀評論,仍是有不少模糊空間。

原文網址: NOWnews【地方新聞】名人藝人代言和素人部落客推薦不實 須負連帶賠償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1/11/09/11478-2756259.htm#ixzz1dBjBS7w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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