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購權益揭露 30電商全不合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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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02月26日 04:10 張潼/台北報導

網路購物興起,但台北市法務局、商業處今年1月抽查30家網購業者,檢視購物需知、退換貨規則是否符合規範,竟發現全數不合格,

其中不乏東森購物、PChome線上購物等知名網站。消保官表示,業者若未於3月30日前改正,將依《消保法》處3萬以上、30萬以下罰鍰,外縣市業者則移請主管機關繼續查處。

網購業者在網頁上提供的購物須知、退換貨規則,皆需符合《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,但北市主任消保官何修蘭昨指出,今年抽查30家業者發現,沒有1家全數合格,呼籲消費者如果在網路購物時遇任何爭議,皆可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「1950」尋求協助。

何修蘭舉例表示,若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在交貨前本來就有瑕疵,知悉後6個月內可以依《民法》主張「瑕疵擔保」,但包括PChome、東森購物等26家業者卻混淆為7天猶豫期才可無條件解除契約。

另外,網購業者應依規定在網頁上登記企業經營者資訊,包括負責人、電話、營業所在地址等,但卻有18家業者未提供完整資訊。

何修蘭提醒,若消費者向未詳實揭露資訊的業者購買商品,有可能是該業者在國外,恐導致被詐騙或是遇到消費爭議時,面臨求助無門的可能。

此外,網購商品不得記載「廣告僅供參考」,卻有4家業者不符規定。何修蘭說,如閃電購物販售生鮮農產品,卻標注因為季節與天候因素,影響外觀、甜度、果形,「文案圖片僅供參考」;東森購物販售電動美顏洗臉機組,也稱圖片僅供參考,商品依實際供貨樣式為準,皆需限期改善。

(中國時報)

原文: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60226000490-2601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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